Ø 适用对象
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, 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就 医直接结算。
1.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, 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、异地 长期居住人员 、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统筹区外 工作 、居住 、生活的人员。
2.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, 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, 因工 作 、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 人员。
Ø 政策规定
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应办理异地 就医备案登记手续; 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 结算执行参保地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相关规定。
参保人员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门诊慢特病 、普通门诊 费用直接结算的, 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。
Ø 政策依据
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《湖南省 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办法 (试行) 》 的通
知 (湘医保发〔 2022〕61 号)
Ø 申请途径
参保人员可通过参保地经办机构服务窗口 、电话 (传
真) 等渠道申请办理登记备案, 也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 台 APP 、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、“湘医保”APP 等多种 线上渠道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。
Ø 申请材料
1.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:
( 1 ) 医保电子凭证 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;
( 2 )《湖南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》;
( 3 ) 异地安置认定材料 (“户口簿首页”和本人“常 住人口登记卡”, 或个人承诺书)。
2.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:
( 1 ) 医保电子凭证 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;
( 2 ) 备案表;
( 3 ) 长期居住认定材料 (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)。
3.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:
( 1 ) 医保电子凭证 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;
( 2 ) 备案表;
( 3 ) 异地工作证明材料 (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 、 异地工作单位证明 、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)。
4. 异地转诊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:
( 1 ) 医保电子凭证 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;
( 2 ) 备案表;
( 3 ) 参保地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 材料 。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诊和异地就医备案“一站式” 服务的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5. 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。
6. 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, 需提供医保电子凭 证 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, 以及备案表。
Ø 主管部门
医疗保障部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