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备案
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备案
2023-05-25 00:00

Ø 适用对象

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,  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就 直接结算。

1  异地长期居住人员,  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、异地 期居住人员 、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统筹区外 工作 、生活的人员。

2.  临时外出就医人员,  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,  因工  、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 人员

Ø 政策规定

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应办理异地 备案登记手续;  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 结算执行参保地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相关规定。

人员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门诊慢特病 、普通门诊 费用直接结算的,  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。

Ø 政策依据

省医疗保障局   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 《湖南省 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办法  (试行)  》  的通


 

 

 (湘医保发〔 2022〕61 号)

Ø 申请途径

保人员可通过参保地经办机构服务窗口 、电话  (传

)  等渠道申请办理登记备案,  也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  APP 、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、“湘医保”APP 等多种 线渠道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。

Ø 申请材料

1.  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:

( 1 )  医保电子凭证 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;

( 2 )《湖南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》;

( 3 )  异地安置认定材料  (“户口簿首页”和本人“常 住人口登记卡”, 或个人承诺书)。

2.  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:

( 1 )  医保电子凭证 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;

( 2 )  备案表;

( 3 )  长期居住认定材料  (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)。

3.  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:

( 1 )  医保电子凭证 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;

( 2 )  备案表;

( 3 )  异地工作证明材料  (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 、 异地工作单位证明 、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)。

4.  异地转诊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:


 

 

( 1 )  医保电子凭证 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;

( 2 )  备案表;

( 3 )  参保地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    。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诊和异地就医备案“一站式” 务的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
5. 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。

6  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,  需提供医保电子凭  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,  以及备案表。

Ø 主管部门

医疗保障部



长按保存二维码至本地相册

友情链接

国家工信部网站 湖南省工信厅网站 湖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

相关公众号

工信微报 中小企业运行 湘易办

主办单位:怀化市工信局

Copyright@ 怀化惠企通 All Rights Reserved

技术支持:第5元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