Ø 适用对象
符合政策规定的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
Ø 支持措施
对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,
1. 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 5000 元 (年 6 万元) 的个人;
2. 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 100 万元的企业;
3. 事业单位 、社会团体 、非营利性科研机构。
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 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, 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。
对符合条件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
下列专利收费:
1. 申请费 (不包括公布印刷费 、申请附加费);
2. 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;
3. 年费 (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十年内的年费);
4. 复审费。
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, 减缴可 减缴专利收费的 85% 。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 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, 减缴可减缴专利
收费的 70%。
Ø 政策依据
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《专利收费减缴办
法》 的通知 (财税〔 2016〕78 号)
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《关于停征 、免征和调整部 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 2018〕37 号)
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《关于停征 、免征和调整部 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 2019〕45 号)
Ø 申请途径
可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进行网上办理
Ø 申请材料
个人: 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; 无固定工 作的, 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 乡镇人民政府 (街道办事处) 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 证明。
企业: 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和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 税申报表 。汇算清缴期内, 可提交上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 度纳税申报表。
事业单位 、社会团体 、非营利性科研机构: 提交法人 证明材料。
Ø 主管部门
知识产权部门 财政部门